/d/file/p/20190122/50da7ed942cf1f1a2a89ed0aab5a0680.png

在职研究生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校介绍

   上海社会科学院为上海综合性人文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建立的社会科学院,是首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位授予单位。

  上海社会科学院创建于1958年,由当时的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和上海历史研究所、上海财经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律系合并而成。
  据2018年8月上海社科院官网显示,社科院设有17个研究所、12个管理部门、6个直属单位和17个院直属研究中心;拥有在职工作人员约760人。
  1958年6月4日,上海市高等院校科研规划会议决定:将上海财经
  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律系和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四个单位合并,筹建上海社会科学院;7月19日,筹备小组向中共上海市委教育卫生工作部提出了《关于建立社会科学院的方案》;9月,由上海财经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律系和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四个单位合并成立了中国第一家社科院——上海社会科学院。
            1499082996525629.jpg
  1959年初,中共上海市委决定上海社会科学院改为科学研究机构;6月,经济研究所扩大;7月,复旦大学历史系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历史研究所划归上海社会科学院编制;8月,哲学研究所、政治法律研究所成立;9月,历史研究所举行成立大会。
  1960年1月,上海社会科学院第一次党代会召开,选举产生18名党委委员;3月,学术情报研究室成立,编辑出版《学术界动态》内部刊物。4月,国际问题研究所成立;同月,业余大学移交上海财经学校。
  1961年,各研究所制订了各自的科研规划;7月至12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院部制订了《上海社会科学院工作意见五十五条》,提出了55条改进工作的意见。
  1962年1月,院党委颁布《上海社会科学院工作意见五十五条》,并决定在该院试行;3月,为加强党的领导,经市委批准,经济、历史、政法三个研究所各自建立党组。7月,院党委向市委宣传部提出《关于上海社会科学院行政建制和精简机构问题的几点意见》,确定院部精简机构,加强各研究所。
  1963年2—3月,哲学所、经济所、历史所、政法所、国际问题所先后制订十年(1963--1972)科研工作规划(草案),院党委召开各党员所长会议,讨论各所规划;10月,市委决定恢复华东政法学院,政治法律研究所划给该院,作为筹建的基础。

快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