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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

学院介绍

四川大学 — 法学院

  四川大学法学院有悠久的历史,1906年,四川总督锡良在原“课吏馆”(又名仕学馆)的基础上创办四川法政学堂,成为我院的前身。1912年四川法政学堂发展成为四川法政学校,1914年更名为四川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7年四川公立法政专门学校连同四川公立外国语专门学校、四川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四川公立工业专门学校、四川公立国学专门学校五大专门学校组建成为公立四川大学,四川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即成为公立四川大学的法政学院。1931年公立四川大学、国立成都大学和国立成都师范大学三校合并组建国立四川大学。1933年国立四川大学下设文学院、理学院和法学院,法学院包括法律系、政治系和经济系。其间法学院学生包括当时司法行政部为专门培训法官而委托筹办的司法组在内,共达一千人。此时的法律系拥有一大批留学日本和欧美的教授,如刑法的谢盛堂、赵念非;民商法的袭千昌、朱显祯、胡元义、宁柏青;宪法行政法的胡恭先;国际法的刘世传;土地法的余群宗;诉讼法的龙守荣;法院组织法的杨兰荪等,并在原有的法律课程基础上增设了亲属法、海商法、继承法、公司法、票据法、强制执行法、破产法、土地法等新课程,出版了一系列有影响的法学论著。   新中国成立之初,四川大学法律系的学生被分别派往司法部门参加司法改革和司法工作。1952年下半年院系调整,经西南军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和文教部决定,四川大学法律系、政治系连同重庆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等校的法律系和政治系并入西南革命大学总校,组建为革命大学一部政法系,1953年成立西南政法学院,四川大学自身的法学教育因之中断。   198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四川大学任命郭炳和、秦大雕、赵炳寿组成四川大学法律系恢复建系筹备组。1984年四川大学法律系正式恢复,同年开始重招本科生。1985年由国家教委批准设立刑法学专业硕士点,开始招收刑法硕士研究生。1994年四川大学和成都科技大学两校合并,成立四川联合大学,同时法学院恢复建院,下设法律系和哲学系。1998年底,国家教育部决定将四川联合大学更名为四川大学,四川大学法学院这一名称又重新恢复。2016年,法学院原副院长李平教授届满离职;原副院长里赞教授调任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法学院现任院领导为院党委书记何继业研究员、院长左卫民教授、院党委副书记悦洋老师、副院长刘昕杰教授、副院长谢维雁教授。   四川大学法学院拥有2个“985”工程建设平台和1个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基地。设有17个科研机构。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设有法理、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7个教研室。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具有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以及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截止2016年12月,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87名,专任教师67名,教授22名,副高32名,具有博士学位人数52人。硕士生导师45名,博士生导师17名。在站博士后13人。现在法学院既有全国著名的刑事侦查学周应德教授等老专家,又有一批学术领军人物如杨泉明教授、龙宗智教授、顾培东教授、左卫民教授、周伟教授、魏东教授、徐继敏教授、里赞教授、杨遂全教授、杨翠柏教授、陈界融教授、唐磊教授、李平教授,还有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如万毅教授、马静华教授、张斌教授。   法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基础与应用并重的办学传统,是四川省法学人才培养基地。本科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为目标。本科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处理法律事务的基本能力。本科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我国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在教学上,除教育部门规定的十四门法学核心课程外,学院还开设了三十余门的选修课,从2001级开始,试行学分制,并充分利用四川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指导学生在全校范围内选修课程,拓展学生的视野;聘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和精深法学专业知识的司法干部为学院兼职教授,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组织和开展观摩审判、模拟审判、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   现有在校法学博士研究生73名,硕士研究生839名,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300余名,本科生846名,成教自考网络教育学生1618名,总人数达3000多名。此外,还长期为司法机关的在职干部进行再教育培训。   在科研方面,诉讼法学科在全国进入1至2名,人权法研究位于国内前列。   法学院重视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美国华盛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圣路易斯大学及日本、俄罗斯的大学建立了长期的校际交流关系。每年有外国专家来院讲学、访问和接待外籍学生来院实习,并多次组织区域性学术会议和开展合作研究。曾先后派出教师到美国、德国、英国、日本、俄罗斯等国进行考察、访问、讲学和留学。法学院教师加入中国法学会及各专业法学会、四川省法学会及各专业法学会,担任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干事等职的二十余人,经常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和大型国际会议,提交一大批有创见的会议论文。在基础建设方面法学院现有计算机检索系统和法律法规光盘,拥有音像、指纹、分析和司法鉴定等先进设备,为本院的教学科研服务。   展望未来,法学院将继承学风活跃、治学严谨的优良传统,团结奋斗,同心同德,充分发挥学院优势,提高人才培养的层次和质量,致力于社会主义新型高素质人才的全面塑造。法学院还将继续加强科研工作,增加科研投入,开创科研新局面,提高整体学术水平。同时,为适应培养复合型跨世纪人才的需要,创造条件和司法机关联合建设教学实习基地,开辟与社会各界联合办学的新途径,把四川大学法学院办成西南地区的一个拥有多专业层次的高水平的法学高等教育园地和复合型、研究型与应用型相结合的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

四川大学 — 经济学院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于1985年11月。其前身经济系创办于1905年,已有100多年的办学历史。当代著名经济学家彭迪先、宋涛、胡代光、陶大镛、胡寄窗、蒋学模、刘诗白等曾先后在该系学习或任教。   长期以来,学院以培养高层次经济理论与应用管理人才为目标,在价格、世界经济、区域经济、宏观经济、房地产、金融、企业制度等研究领域形成鲜明特色。学院下设经济学系、经管与财税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金融学系4个教学单位和企业研究所、经济研究所等14个研究单位。学院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2个(理论经济学和统计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3个(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17个(含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7个(含MPA);政治经济学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本科专业7个。在校博、硕士生及本科生约3000人。   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工137人,副高以上职称89人,其中正高职称35人,专任教师107人。博士生导师27人、硕士生导师69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委托)项目首席专家4人,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3人,四川省突出贡献专家4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0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3人。   十八大以来,我院教师共获得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00余项,科研总经费达到6000万余元。承担了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研究”、“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统筹构建研究”、“城市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体系研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研究”、“‘一带一路’与中国西部发展” 、“马克思主义宏观经济学模型研究”等国家级科研项目4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2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面上及青年项目11项;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40余项。形成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纲》《习近平扶贫思想述论》《企业社会成本问题》,以及《如何破解人类合作之谜》《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推动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史创新发展》等系列学术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等国内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400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15项,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8项。在《成果要报》《决策参考》《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四川省社科联《重要成果专报》等咨政要报、智库专刊上发表调研成果20余篇,多项成果受到中央及省部级领导的批示和相关部门的决策采纳。   学院先后与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英国、荷兰、瑞典、比利时、希腊、澳大利亚、日本等国的10多所著名高校建立了学术交流、互派访问学者、合作研究以及联合办学等合作关系。   学院系中国与欧盟高教合作项目的院校之一,亦是欧盟资助设立的全国5个文献资料中心之一。院图书馆现有中文图书资料11万余册,外文图书、欧盟文献资料2万余册,各种经济类报刊400余种。学院建有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等先进的教学辅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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