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

湖南农业大学自学考试招生本科

学费:详询

学制:详询

上课形式:面授班

地点:湖南

    一、报名指南

    1、报名条件

    ①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未加限制条件的专业。

    ②报考护理、护理学、药学、中药学、治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学、监所管理等有前置条件的专业的考生入籍时需要提交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

    ③报考本科层次各专业的考生,在注册考籍时,必须交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为准),否则不予办理入籍。

    首次报名(入籍)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注册入籍。


    2、户籍限制

    从2024年起,我省不接受不符合条件的非本省户籍新考生报名,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注册时间

    春季注册时间 2月

    秋季注册时间 8月


    4、报考时间

    春季网上报考时间 2月

    秋季网上报考时间 8月

    考生登录“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简称自助服务系统)选择课程报考。


    5、特别提醒

    ①非限制性专业网上报考只能选择与入籍专业层次相同的专业报考,限制性专业现场报考必须与入籍时的专业保持一致。

    ②考生报名上传的相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不再更改。

     

    二、考试与毕业

    1、考试时间

    每年4月、10 月中(下)旬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注意事项:考前一周左右考生打印准考证,考试凭身份证、准考证参考,带0.5毫米黑色水笔和2B铅笔答题。

    成绩查询:登录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个人空间查询成绩,成绩在考后一个月左右出来(5月20号或11月20号左右),网址:http://zikao.hneao.cn/net/。


    2、毕业申请

    自考没有学制要求,考生修满学分可申请毕业。

     

    三、自考免考政策

    第一条 免考适用范围: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符合本规定的均可免考相应课程。

    第二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第三条 凡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者大学英语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注:只可凭证书申请免考,成绩单无效)

    第四条 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第五条 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及计算机基础上机实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理论及上机实践。

    第六条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NIT)各模块合格成绩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包括实践)课程,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成绩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包括实践)课程。

     

    四、学位申请(以学校发布最新政策为准)

    (五)湖南农业大学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通过本科教学(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学习,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认识问题,自觉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按规定年限或要求完成本科教学(考试)计划中各项任务,能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经审核准予毕业,且自考本科毕业生各科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3、毕业论文(设计)获得中等及以上成绩。

    4、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时间需在毕业后3年内。

    5、非英语专业学生学位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湖南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2)在籍期间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等级的笔试且成绩合格。

    (3)在籍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四级及以上等级的笔试且成绩合格。

    (4)在籍期间及毕业后3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湖南农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2)自注册学籍或考籍至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期间有考核违纪、作弊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受过留校察看处分的。

    (3)由于其他原因,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的。

     

    五、自考免考政策

    第一条 免考适用范围: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符合本规定的均可免考相应课程。

    第二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公共政治课、已学过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第三条 凡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者大学英语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注:只可凭证书申请免考,成绩单无效)

    第四条 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第五条 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及计算机基础上机实践;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理论及上机实践。 

    第六条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NIT)各模块合格成绩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包括实践)课程,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成绩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包括实践)课程。

     

    六、开设专业及考试计划

    (二)社会型开设专业:

    湖南农业大学

    本科:会计、人力资源管理(无学位)


    备注:部分专业无法授予学士学位,考生在报名时需确认并承诺已知晓该情况。




    报名电话:400-061-6586

    在线报名(提交表单后,我们将尽快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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