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介绍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93年的法律专业,1996年成立法学院,设法律学系和国际法学系两个系。
2002年,湖南师范大学和原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合并,湖南师范大学组建新的法学院。
学院现设法律学系和国际法学系两个系,拥有WTO法律问题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政府管理法制研究所、刑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程序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法律基础课教学部等教学、研究机构。1993年获得法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达6个,2005年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获准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有: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法学;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有: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并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创建了湖南省重点学科国际法学,拥有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WTO与现代国际法学研究中心。法学专业为湖南省重点专业和湖南省特色专业。
师资力量
据官网资料显示  ,法学院在编在岗教师77人,其中法学教授14人,副教授34人,博士生导师6人,法学博士26人,在读博士10人,出站博士后5人,潇湘学者特聘教授1人,新世纪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研究百人工程项目人才4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2人,121人才工程项目2人。
其中有被誉为新中国国际私法奠基人之一的李双元教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第三届)法学专家组成员);有著名国际经济法专家王贵国教授(特聘教授,人事关系、档案于2002年调入);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担任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的蒋新苗教授等一批专家和学者。学院无论是师资规模,还是博士学位人数、高级职称人数以及与司法实务界的联系广泛程度均处于湖南省前列。
教学科研
学院以国际法学学科为龙头,一直非常强调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并取得了一系列
重要的研究成果。完成国家级课题8项,在研国家级课题6项;已完成省部级课题18项;在研省部级课题40余项。学院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世界投资期刊》等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近960篇。在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等出版部门出版学术专著40余部,出版全国、全省统编各类教材30余部,其中5部教材被列为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1部教材被评为2007年度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翻译出版《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牛津法律大辞典》等重要法学著作、辞典6部。先后获教育部、司法部和湖南省优秀社科成果奖等各类奖项20余项。
在学术活动方面,学院积极参与国内外的学术活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国内外的许多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关系。学院成功地举办了中国国际私法学会1999年年会、中国行为法学会2000年年会、中国刑法学学会2003年年会、2003年全国高等学校法学研究生教学和管理工作研讨会、2004年WTO高级专家研讨会、2005年两岸自由贸易区研讨会、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2005年年会以及第四届法学研究和法学期刊学术论坛、2007年中国仲裁论坛暨《仲裁法》修改专家研讨会等重大学术会议。 [1] 
同时,学院主办了湖南法学界唯一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时代法学》,并常年公开出版《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这些既是学院学术理论研究的基地,也是学院与国内外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交流的重要园地。
为适应教学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学院重视教学科研服务设施的建设;拥有学科化、系统化的资料室,专业图书达21余万册,报刊杂志200余种,并购买了Lexis Nexis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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