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介绍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Hunan Normal University)是湖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前身是原湖南师范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成立于2002年6月,由政治学系、哲学系、社会学系等系组成。
截至2016年10月,学院下设4个学系,开设5个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专业和2个自考本科专业,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有教职员工107人,全日制本科生约1000人、研究生(含博士生、专硕生)约900人。
历史沿革
1960年3月,在原湖南师范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1953)和政治专修科(1956)的基础上创建政治教育系,其渊源可追溯到国立师范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前身)的公民训育系(1938)。1974年9月,政治教育系与历史系合并,更名政史系。
1976年10月,政史系政治教育与历史分离,复名政治教育系。
1978年9月,政治教育系与马列主义教研室合并,仍称政治教育系;1980年,马列主义教研室又分离出去,成立马列主义教学部。
1982年7月,政治教育系更名为政治系。
1994年9月,政治系与马列主义教学部合并,组成新政治系。
1996年11月,在政治系基础上组建法学院。下设政治学系、哲学系、法律学系、经济学系和“两课”教学部;1998年增设社会学系。
1997年2月,法学院的经济学系分离出去组建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3年元月,经济与管理学院更名为商学院。
2000年4月,湖南师范大学与湖南省教育学院合并,原湖南省教育学院政治系、马列主义教学部教师并入法学院。
2002年6月,湖南师范大学与湖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合并后,法学院的法律学系分离出去与湖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法学专业教师组建纯法律学科的新法学院。原法学院的主体政治学系、哲学系、社会学系和“两课”教学部组成公共管理学院;后增设行政管理学系,公共管理学院下设“四系一部”。湖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与湖南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马列教研室教师相继并入公共管理学院。
2004年5月,学校决定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挂靠公共管理学院,下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即原“两课”教学部)。
2016年3月,学校决定马克思主义学院独立设置。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全体以及行政管理学系、社会学系和政治学系的少部分教师归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下设四系:政治学系、哲学系、社会学系和行政管理学系。
截至2016年10月,学院下设政治学、哲学、社会学和行政管理学4个学系,开设5个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专业和2个自考本科专业。
师资力量
截至2016年10月,学院有教职员工107人,专职教师86人、其中教授30人,副教授19人、讲师37人,高级职称占比约57%;教师中有博士75人,高学历教师占比约87.2%,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1个湖南省级教学团队,教师中先后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评委2人,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中宣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高校重点教材编写组首席专家4人;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湖南省级教学名师2人;有5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入选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有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4人,荣誉优秀社会科学专家2人,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1人。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课程汇总

专业 方向 上课地点 上课形式 学制 学费 类别 课程详情 在线报名 对比

报考常识

更多

教务公告

更多

快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