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

关于征集兴趣选修课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联盟网

时间:2019-07-08 14:57:00


    湖北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讯: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及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贯彻“以生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不断增强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自2019年起决定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征集兴趣项目,开设兴趣选修课堂,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现将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目的

学校鼓励在校本科生结合自身研究特长(如智能赛车设计、机器人制作、3D打印、艺术创作、大数据挖掘与分析、文学创作、舞蹈、音乐等等),面向我校学生或高中阶段学生开设兴趣课程和实践项目,旨在通过学生“互教、互带、互助”的方式,充分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切实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最大限度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促进在校大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吸引更加优质高考生源报考我校。

二、开课要求

1.在校本科生须在学术竞赛、文体活动、专业技能等相关领域具备一定能力或专长;

2.授课或指导实践的内容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应有利于开拓视野、丰富知识,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3.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教室、创新基地、实验室或网络平台授课均可,各课程或实践项目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4.形式以个人或团队申报均可,申报须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兴趣选修课程(项目)开课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授课内容及计划。

三、工作安排

1.6月5日前,完成兴趣选修课程(项目)征集工作;

2.6月中旬,面向在校大学生及高中阶段学生开课(具体开课安排另行通知)。

四、保障措施

1.学校参照《湖北工业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将兴趣选修课程(项目)纳入日常教学运行统一调度,方便校内外学生修读、研讨;

2.各学院应配备相应指导教师,引导在校本科生开展相关教学活动,确保教学取得实效,学校视指导实际,认定教师工作量;

3.学生修读相关课程可结合培养方案要求,视学习实际效果,认定相关学分;开课效果较好的学生,学校认定相关学分,并颁发荣誉聘书。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动员本单位师生参与,充分挖掘优质资源,努力为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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