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

北京大学2019年关于对申请启动招生的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进行授权审核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联盟网

时间:2019-04-29 14:25:31

北京大学在职研究生讯: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大学关于设置与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实施办法》,对于我校已经获得授权的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具备条件的学院(系、所、中心)可申请启动招生的授权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可以申请的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是:

① 我校已经启动招生的所有目录内二级学科;

② 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附件1);

③ 我校已经获得授权的专业学位(附件2)。

2. 院系目前尚未获得拟申请的二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的授权,但已经具备启动招生的基本条件,可按本通知要求向研究生院提出授权审核申请。

3. 提出申请的学院(系、所、中心)应具备启动该二级学科(专业学位)所必需的人才培养条件,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有完整的培养方案。

4. 应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导师队伍。

博士二级学科一般应有5名或以上专职导师团队,其中理工科至少应有3名教授职称的专职导师,人文社会科学至少应有2名教授职称的专职导师;硕士二级学科一般应有4名或以上专职导师团队,其中至少应有1名教授职称的专职导师。

凡是列入导师团队的老师,一旦学科批准招生,相关老师应转入新专业招生,博士生导师不能在多个专业同时招生。同时,还应保证转出专业的教师团队符合学科运行的基本要求。

5. 申请专业学位授权的单位应具有以实践为导向的办学模式、良好的办学条件、具有教学和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以及长期稳定的专业实践场所。

二、工作要求和程序

1. 学院(系、所、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大学申请启动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审批表》(含培养方案、导师团队组成等内容),申报材料需经拟申请学科所在学位分会审核。

2. 学位分会的审核应当通过会议进行,会议应有学位分会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出席方为有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申报进行表决。学位分会根据表决结果做出是否同意申报的决议。同意申报的申请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不含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3. 6月14日前,各学位分会将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4. 研究生院对各学位分会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主要针对学科授权状况、导师队伍、培养方案等方面。

5. 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的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录入学科管理系统,并根据招办的工作程序,可纳入2020年招生简章。

三、申请启动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的授权审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6月14日之后,研究生院将不再受理本年度的相关申请,未提交申请的学科不能纳入2020年招生目录。

四、材料提交要求

6月14日前,各学位分会将申请授权审核、拟纳入2020年招生目录的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材料清单如下:

1. 《北京大学申请启动二级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审批表》(含培养方案)

2. 《申请启动二级学科授权审核专职教师团队情况确认表》或者《申请启动专业学位授权审核教师团队情况确认表》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7日


快速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