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

关于招募201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联盟网

时间:2019-05-12 09:31:37

      东华大学在职研究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根据《2019-2020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今年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201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即日起全面启动,现将我校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简介

 2018-2019年度西部计划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战略部署,继续实施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见附件1)。

 二、志愿者选拔要求

 1、申报人应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2、具有志愿精神;

 3、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4、通过西部计划体检;

 5、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6、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优先。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三、报名流程

 1、我校志愿者服务省份:以西藏、新疆、新疆兵团、云南、重庆、贵州为主。(具体以上海市项目办下发正式文件为准)

 2、招募报名工作将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即日起至5月27日即可报名。

 3、5月27日前,报名学生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交所在学院团委审核,并由党组织盖章确认后交至学校项目办(设在校团委办公室)。

 4、学校项目办在收到报名学生的表格后,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四、选拔及录取

 学校项目办在市项目办指导下选拔志愿者。

 1、综合初试

 暂定5月30日,学校项目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入选者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初试,面试结果书面备案。

 3、公示

 学校项目办根据初试结果,进行候选人公示。公示合格后,按统一标准制作入选志愿者的名单和电子档案,报上海市项目办。

 2、面试、体检

 6月,上海市项目办将组织初步入选的志愿者进行统一的面试和体检。

 3、录取

 志愿者签订招募意向书并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5、培训及上岗服务

 7月中下旬,按照市项目办统一安排,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或学位证、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将本县志愿者集中接到服务县。由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完善有关信息。

 五、相关支持

 (一)国家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85号)、《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支持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学校支持政策

 1、荣誉授予

 凡志愿服务西部的应届毕业生授予“东华大学优秀毕业生”、“东华大学优秀团员”和“东华大学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在读研究生授予“东华大学优秀学生”、“东华大学优秀团员”和“东华大学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2、奖励

 (1)凡志愿服务西部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一次性享受人民币8000元的“东华大学志愿服务西部支援基金”奖励。

 (2)凡志愿服务西部期满3年,经考核合格者,授予“东华大学志愿服务西部荣誉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凡志愿服务西部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者,授予“东华大学志愿服务西部荣誉奖”,奖励人民币3000元。

 3、升学优惠政策

 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经全国项目办审核通过并报入教育部的志愿者,硕士毕业生如报考本校博士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本科毕业生如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的,可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

 4、凡志愿服务西部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如为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困难学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照《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执行。

 5、学校将大力支持志愿者所服务地区的帮困助学、科技扶贫等西部援助、西部开发工程。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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