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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歌剧理论评论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研究生联盟网

时间:2019-05-06 13:31:25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为推动中国歌剧事业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提升国内歌剧学学科建设与歌剧理论评论研究水平,培养、锻造一批高水平的歌剧理论评论人才队伍,“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歌剧理论评论人才培养》,将于2019年7月-9月实施,现面向全国招收学员。
     歌剧理论评论人才培养”是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该项目以上海音乐学院深厚的学科积淀为基础,并邀请一批活跃在歌剧研究和评论一线的国内外专家前来授课,系统、深入地就歌剧理论、评论以及歌剧创作实践,进行教学和研讨,使学员能够在特定时间内,全面学习歌剧的相关知识,把握音乐戏剧的本质,提升歌剧理论研究和评论水平,以期培养一批视野宽广、业务扎实的优秀歌剧研究与评论工作者。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歌剧理论评论人才培养项目》由上海音乐学院主办,上海音乐学院科研处、中国当代音乐研究与发展中心承办,项目负责人为钱仁平教授。项目课程拟设“歌剧基本理论”、“歌剧史学美学与评论”、“歌剧剧本与音乐分析”、“歌剧表、导演与歌剧制作理论”等四大课程版块;以“专题讲座”、“主题研讨”、“互动与对话”、“写作实践”为培训模式。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上海音乐学院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是我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1956年起改用现名。办学九十年来,逐步形成了以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理论研究为核心,以音乐表演艺术学科为主体,以应用音乐为延伸的音乐艺术学科综合体系,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音乐艺术人才,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学校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博士后流动站全覆盖的完整教学、科研体系。2017年9月,学校被列为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学院现任党委书记林在勇、院长廖昌永。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为2019年7月7日至2019年9月15日,培训总时长共70天,其中,集中授课30天。具体安排为:2019年7月8日举行开班仪式;2019年7月8日-2019年8月7日集中授课;2019年8月8日- 2019年9月15日采风、调研、论文写作实践。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上海音乐学院
    2、项目交流、采风、论文写作实践地点: 各学员单位、上海音乐学院
   (三)课程设置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歌剧基本理论;
   (2)歌剧史学美学与评论;
   (3)歌剧剧本与音乐分析;
   (4)歌剧表、导演与歌剧制作理论。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评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论文开题占20%;最终完成结业论文占40%;参加汇报研讨情况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培训教师:上海音乐学院歌剧相关领域专家教授团队;全国艺术高校、院团、学会歌剧相关领域专家教授团队;德国、英国、法国、美国等国际歌剧相关领域专家教授。
   (六)培训成果展示
    1.学员优秀论文将于2019年9月上中旬在上海音乐学院进行汇报宣讲;
    2.遴选、推荐优秀学员论文和评论文章公开发表;
    3.部分相关研究成果形成决策咨询报告报送上级宣传、文化管理部门;
    4.适时编纂出版、公开发行项目优秀论文集。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四、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艺术院校、院团的歌剧理论评论人才,艺术管理、音乐学、作曲专业等方面人才,择优录取学员30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0周岁(含)以下(1978年1月后出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的艺术成就的在职青年人才。
    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
   3.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4.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和研究成果,并获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研究课题的;
  (二)录取方式
   项目学术委员将全面审核报名学员的提交的材料,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录取总名额为30名。录取情况将于2019年6月上旬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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