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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来源:在职研究生联盟网

时间:2023-12-13 11:43:07

作者:在职研联盟网

课时安排:1天培训方式:企业内训课程类别:综合管理

课程大纲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内容:1、颁布及实施日期;2、刑事追责种类:①重大责任事故罪;②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③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④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⑤危险物品肇事罪;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⑦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⑧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⑨消防责任事故罪;⑩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3、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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